酉阳县202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太河小流域项目
重庆
酉阳县202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太河小流域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酉阳县202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太河小流域项目 已由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酉阳发改审〔2024〕186号 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来自 水利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法人 为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苍岭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苍岭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 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酉阳县苍岭镇太河村、苍坝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 1)预防保护区:封禁治理2280.90hm2,封禁治理碑5座;
( 2)综合治理区:
坡改梯工程:坡改梯 31.86hm2,排水沟5218.19m,截水沟3109.36m,沉沙池25座,蓄水池6座,生产作业便道2602.08m,农用机耕道硬化3142.54m,竣工碑3座;
村庄美化工程: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宣传画 6户,水保宣传标语小牌20个,庭院美化治理1户;
保土耕作:保土耕作 524.17hm2;
( 3)生态修复区:小流域碑1座。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382.7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 金额 : 781.42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遗资料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27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
节点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7 12: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