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沁阳市柏香镇塑业吨包加工厂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河南
1.招标条件
2025年度沁阳市柏香镇塑业吨包加工厂房建设项目 已由沁发改 (202 5 ) 126 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503-410882-04-01-163864,项目业主为 沁阳市柏香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沁阳市柏香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沁阳市柏香镇 ;
2.2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沁阳市柏香镇上辇村,局部 2层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5543.27平方米,建筑高度16.6m,结构形式:门式 钢 结构,基础类型 :独立基础。 (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 2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6489242.06元 ;
2.5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 合格 ;
2.8人工费:895163.91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 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所在的公司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3. 2 人员 要求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注:本文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或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含本项目开标当日或之后开始公示的项目)。如“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文件,否则一律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 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试行)建市【 2008】48号文件执行 ;
拟派 技术负责人须 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3 . 3财务要求: 提供( 202 1 年 -202 3 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3. 4 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 s ://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网站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有本条款规定的相关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无须提供任何声明或承诺)
3.6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1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