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开发区环境监测设备运维项目采购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03-XHZX-C2025-0002
项目名称: 连云开发区环境监测设备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69.9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9.9万元,其中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运营、维护、更换损坏的环境监测设备等所有工作及数据对比工作。环境监测设备如下 : 42个微型空气站、2个标准空气站 及 VOC s 站, 15 个恶臭站, 12个颗粒物站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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