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FFJSZ2023050005014新能源汽车高安全电池零部件制造定制化厂房项目(扬州纳力新材料标准化厂房项目)-数据中心机房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
新能源汽车高安全电池零部件制造定制化厂房项目 ( 扬州纳力新材料标准化厂房项目 )- 数据中心机房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能源汽车高安全电池零部件制造定制化厂房项目(扬州纳力新材料标准化厂房项目)(项目名称) 已 由扬州市江都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扬江行审备〔2024〕9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博智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 来源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新能源汽车高安全电池零部件制造定制化厂房项目(扬州纳力新材料标准化厂房项目)-数据中心机房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为新能源汽车高安全电池零部件制造定制化厂房项目(扬州纳力新材料标准化厂房项目)-数据中心机房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主要包含计算机网络及安全系统、数据中心机房系统、展厅智能化系统、园区节能系统、综合管理平台及展示系统等。
2.2 交货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刘直河东、南苑路南,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交付期或交付使用期: 50 日历天。其中:供货周期:20日历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周期:具备安装条件且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并交付招标人使用。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合同估算价: 662.07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 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且须具备以下条件:
3.4.1 投标申请人应在中国境内取得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设备供应、集成、安装、相关软件配套等所有能力的供应商;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近 3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提供近 3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 2024 年 12 月至 2025 年 2 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 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 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
3.7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8 根据 “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 行人联合惩 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 ” 的要求, 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 ) 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 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 中标 候选人。 2 )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 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 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3.9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方法
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8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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