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村、文楼村道路两侧提升工程(施工)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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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溪村、文楼村道路两侧提升工程(施工)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24〕65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人民政府音西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福清市音西街道城乡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清市人民政府音西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音西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对龙溪村、文楼村道路两侧及周边景观进行提升改造, 项目总投资为383.8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内容包括设置雕塑、景观小品、网红打卡点装置、龙溪鼓;建设木塑栈道,长30米;建设挡墙、排水沟,设置游乐设施及城市家具,对水库管理所道路进行修复、彩绘及景观绿化提升工程等。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单项合同额≤5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07328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施工相应的承包内容。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采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如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行纳税义务。(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5 09:00附件下载
龙溪村、文楼村道路两侧提升工程(施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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