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兰山街道大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促进医院环境提升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临沂市兰山区兰山街道大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促进医院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5 - 03 - 25 09 : 00 :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2000026
项目名称: 临沂市兰山区兰山街道大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促进医院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10.00 万元
最高限价: 110.00 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临沂市兰山区兰山街道大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促进医院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1
详见磋商文件
11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 磋商 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大型及以上企业不具有参与资格)、监狱企业、节能环保等,详见磋商文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2供应商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5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6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查询,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0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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