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分中心)南京熹源道路新材料产研基地项目装饰装修及幕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302025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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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溧水分中心 ) 南京熹源道路新材料产研基地项目 装饰装修及幕墙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 LSFJ2500353-01SG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熹源道路新材料产研基地项目 已由 南京市溧水区行政审批局 以 溧审批投备[2023]73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熹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非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南京熹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装饰装修及幕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晶九路1号
2.2 招标范围: 本标段为南京熹源道路新材料产研基地项目装饰装修及幕墙工程:装饰装修总建筑面积3425.12㎡,其中门卫(22.35㎡)、机修车间(75.6㎡)、指挥中心( 364.6 ㎡)、2号楼( 1464.53 ㎡)、3号楼(1498.04 ㎡),装饰装修工程造价约376 万元;外立面幕墙总面积 4773.65 ㎡,其中门卫(110.48 ㎡)、机修车间(512.06 ㎡)、2号楼(2061.23㎡)、3号楼(2089.88㎡),单体建筑工程幕墙最大面积2089.88 ㎡,幕墙最大高度 20.1 m,幕墙工程造价约 444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155 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 8350000.00 元
2.5 工程规模: 装饰工程面积:3425.12㎡;幕墙面积:4773.65 ㎡;幕墙高度:20.1m。
2.6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1、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资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资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2要求。
提供满足正文 1.4. 4 条要求的承诺书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要求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拒绝接受处于被认定溧水区不良行为或“黑名单”影响期内的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投标。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5、其他要求:
(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
(2)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经理(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6、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7、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8、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资格审查必须原件扫描上传的其他资料:
1)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9月-2025年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要求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0、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1、若采用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证书)
2、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由装修施工单位和幕墙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牵头单位为装修施工单位;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对项目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6 08:45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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