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河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消防工程)(重新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古河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消防工程) ( 重新招标 )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古河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消防工程)(重新招标)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 03 月 18 日 0 8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zqjcg2025 03-010
项目名称:古河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消防工程 )(重新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1557575.46元
最高限价: 1246060.37 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古河镇卫生院室内消防设置系统提升改造项目,共包含 3栋建筑,门诊楼、病房楼、医技楼。其中包含消防喷淋系统、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消防电源监控、消火栓系统、应急疏散系统、消防泵房及水箱、稳压系统、室外消防管道管线等。
合同履行期限:不高于 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②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 二 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 。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 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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