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凤鸣江湾幼儿园室内装修工程
重庆
秀山县凤鸣江湾幼儿园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秀山县凤鸣江湾幼儿园室内装修工程 已由 秀山发改委 以 秀山发改投〔2025〕7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凤鸣江湾幼儿园 ,建设资金来自 2024年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凤鸣江湾幼儿园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秀山县中和街道黄杨大道南段201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该项目改建室内装修5600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活动室、功能室、厨房等区域的装饰、水电、消防等装饰装修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509.26 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约为450.80 万元
2.4 招标范围: 秀山县凤鸣江湾幼儿园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补遗、答疑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无 ;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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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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