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圣科工贸有限公司重型载货牵引车(含自卸挂车)出租项目第001标段成交候选人公示
山西
-晋城市
山西晋圣科工贸有限公司重型载货牵引车(含自卸挂车)出租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 JNC362-CG-250227330、SXMTZB2501F-160(F)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3-10 17:3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3-13 17:30
本山西晋圣科工贸有限公司重型载货牵引车(含自卸挂车)出租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JNC362-CG-250227330、SXMTZB2501F-160(F) ),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 001山西晋圣科工贸有限公司重型载货牵引车(含自卸挂车)出租项目的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001山西晋圣科工贸有限公司重型载货牵引车(含自卸挂车)出租项目: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 |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 服务周期 /服务完成期限 |
|---|---|---|---|---|
| 1 | 需解锁 | 770000元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 2年 |
2、成交候选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1 | 需解锁 | / | / |
3、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
| 1 | 需解锁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被否决供应商:晋城市珑泽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锦盛运通工贸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询比文件要求:第一章谈判采购公告 3.供应商资格要求:3.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货车租赁业绩。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晋城市珑泽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山西锦盛运通工贸有限公司的证明材料:晋城市珑泽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山西锦盛运通工贸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中均未附业绩,评审小组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标准业绩要求项,未通过初步评审,响应文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