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师三十一团城镇公共区域服务-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及保洁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
项目概况
第二师三十一团城镇公共区域服务-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及保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3日 11: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LXZFCG2025-03
项目名称: 第二师三十一团城镇公共区域服务-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及保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1800000
最高限价(元): 1800000
采购需求: 一、31 团城镇范围内所有绿化抚育养护包含(公共区域绿化、小区绿化)。二、31 团城镇内公共区域保洁。三、公共设施维修维护(人行道、路沿石、各类窨井等)。四、城镇内水冲式公厕维护管理。五、1-10 连 9 个连队的生活垃圾转运(除 9 连)。六、住宅小区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工作以及电 梯年检、维保、保险费用等。七、城镇道路洒水降尘工作(冬季道路结冰除外)。
标项名称: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一、31 团城镇范围内所有绿化抚育养护包含(公共区域绿化、小区绿化)。二、31 团城镇内公共区域保洁。三、公共设施维修维护(人行道、路沿石、各类窨井等)。四、城镇内水冲式公厕维护管理。五、1-10 连 9 个连队的生活垃圾转运(除 9 连)。六、住宅小区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工作以及电 梯年检、维保、保险费用等。七、城镇道路洒水降尘工作(冬季道路结冰除外)。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②、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③、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④、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⑤、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为项目更好的落地投标人需具备洒水车一辆、扫地车一辆、打药车、吸污车一辆、挖掘机车一辆、(以上车辆可以为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同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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