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南监狱狱务服务中心一体化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襄南监狱狱务服务中心一体化建设项目配套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汉水华城公寓(御苑)8幢(3#地块7-2)15楼15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NJY202503008YXD
项目名称:襄南监狱狱务服务中心一体化建设项目配套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8.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第三章 施工项目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成交后可以自愿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③项目管理机构还应配备具有有效岗位证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均需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提供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记录证明。(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4)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前36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成交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并加盖公章);(5)供应商未违犯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湖北省监狱人民警察“七不准”规定》的第四不准“不准人民警察亲属在本系统内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供应商自行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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