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中医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远市中医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招远市中 医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 5 年 4 月 1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 号: SDGP370685000202502000019
项目名称: 招远市中医医院救护车采购项 目
预算 金额 : 50 万元 ;
采购需求: 招远市中医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 具体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 1 )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3 )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5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 (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不接收大型企业参与投标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2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中的【工业】行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所投医疗设备: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具有所投设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须具有所投设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还须提供设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注册证有附页的,须提供附页。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