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第一医院公共应急救治中心二楼药品仓库、三楼医疗器械耗材仓库制冷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南平市建阳第一医院公共应急救治中心二楼药品仓库、三楼医疗器械耗材仓库制冷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平市建阳区狮子巷1-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CM-NP-政-2025-02-1
项目名称:南平市建阳第一医院公共应急救治中心二楼药品仓库、三楼医疗器械耗材仓库制冷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314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314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①所投产品有强制3C要求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承诺所投产品满足国家3C强制要求;或在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3C证书复印件。②按照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监视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具体品目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为准)。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所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或者承诺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节能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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