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2026年保障房维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2026年保障房维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28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YCG2025003
项目名称: 2025年、2026年保障房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元): 3000000
最高限价(元): 3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2026年保障房维修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无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单位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的供应商单位注册地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缴费单位和供应商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备注: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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