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5年基站削峰填谷能力评估试点项目询比公告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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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5 年基站削峰填谷能力评估
试点项目询比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5 年基站削峰填谷能力评估试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5 年基站削峰填谷能力评估试点项目(项目编号:HBTZ-HBTT-25008)。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为:保定市高蠡区(高阳县、蠡县)直供电站址 586 站、衡水市枣强县直供电站址 445 站作为两个试运营片区,合计 1031 站的削峰填谷的能力评估服务。含税预算 87.4288 万元。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划分:标段一: ;标段二:
1.7 成交单位数量:
一家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要求,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 800 元/站,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 采购范围:详见“1.5 采购项目概况”。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 个月。
2.3 服务地点:河北省。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以及本项目询比文件相关要求。
2.5 合同类型:单项合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3.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3.1.3 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3.1.4 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3.1.5 供应商应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1.6 供应商自2022 年1 月1 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中国境内至少具备 1份含税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的同类业绩( ① 与基站削峰填谷运营相关的技术服务类项目业绩;② 与基站电源或电池的管理分析或隐患分析相关的技术服务类项目业绩, ① 或 ② 均可)。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
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 年 1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 年 1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
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 年 1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
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河北
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运营支撑
外包】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河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1 23:59附件下载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5年基站削峰填谷能力评估试点项目询比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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