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张家口分公司2025年监控中心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河北
-张家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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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张家口分公司2025年监控中心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JCG-A8-ZJKDX2025-3),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张家口分公司2025年监控中心服务项目,预估金额:57.48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针对张家口电信监控中心网管终端数据维护等相关服务,维护范围内的业务和网络监控、故障全流程管控、系统维护作业、配合割接升级、监控中心现场维护管理、故障分析总结、协助宽带中心处理故障、高低压配电室、光伏发电设施巡检等服务。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成交1名供应商。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服务地点:张家口电信监控中心。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47900元/月(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 ,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具备网管终端数据维护类实施经验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证明材料:(1)签订框架协议的:须提供框架协议复印件+订单(或结算证明)复印件,金额以订单(或结算证明)累计金额为准,时间以订单(或结算证明)签订时间为准;(2)签订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复印件,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该业绩不予认定。
2.1.4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8人的服务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服务团队提供不少于4个应急管理(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高压电工作业证,提供不少于4个应急管理(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低压电工作业证。
注:如同一服务人员同时具备应急管理(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高压或低压电工作业证,只认定提供第一证书。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自2024年6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2.1.5 供应商须具备快速响应能力,并承诺服务团队能够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2.1.6 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15个自然日内为本项目所有人员办理好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赔付金额不低于80万元)
.1.7 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8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1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议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内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0 17:00附件下载
中国电信张家口分公司2025年监控中心服务项目询比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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