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粟镇滩口儿堤防安全整治项目(二期)
四川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金粟镇滩口儿堤防安全整治项目(二 期)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金粟镇滩口儿堤防安全整治项目(二 期)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五府复〔2024〕184号、五发改投〔2022〕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乐山市五通桥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岷江流域)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专项债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五府复〔2024〕184号、五发改投〔2022〕4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五通桥区。
2.2 建设规模:金粟镇滩口儿堤防安全整治项目(二期)位于乐山市五通桥区金粟镇庙儿山村3组,占地约128.5亩。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排水及土方回填、生态修复;土石方回填约300000m3,土方来源为外运。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建设内容。
2.5 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施工1个标段;标段投资额:5101112.11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项目代码、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0至1个)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1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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