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县战河镇粮经复合产业高质量发展试点项目(三期)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ZC2025-G1-00075-YNKP-0005
项目名称:宁蒗县战河镇粮经复合产业高质量发展试点项目(三期)
预算金额(万元):428
最高限价(万元):428
采购需求:1、项目编号:LJZC2025-G1-00075-YNKP-0005 2、项目名称:宁蒗县战河镇粮经复合产业高质量发展试点项目(三期)3、预算金额:428.00万元4、最高限价:428.00 万元 5、采购需求:序号 名称 特 征 单位 数量 备注1 富士(诗意特)苹果两年苗 地面以上10cm处直径5cm以上,高度120cm以上,冠幅35cm以上,分枝3个以上,特征全冠,树形端正,无病虫害感染 株 101404 2 挖坛 规格60cmx60cmx40cm 个 101404 3 有机肥 主要原料是:草碳(泥煤)50%;万年肥(山机肥)10%;羊粪15%;生石灰5%,无机肥(苹果苗专用)20%,10公斤/株 吨 1014.04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投报最短供货期。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投报最短供货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①)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种子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②若供应商为肥料生产制造商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肥料登记证,若供应商为肥料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肥料登记证。3.2信誉要求: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相关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被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供应商须具有①)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种子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②若供应商为肥料生产制造商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肥料登记证,若供应商为肥料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肥料登记证。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相关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被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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