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液态次氯酸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液态次氯酸钠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DZB25DGQY0005)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本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范围:
货物名称 | 暂定采购数量(吨) | 预算综合单价(不含税) (元/吨) | 所涉及公司或其权属子公司 | 供货期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合计 | 小计 | ||||||
液态次氯酸钠 | 38500 | 33650 | 512.39 | 供水公司及其权属子公司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供货期结束后,按招标人或招标人权属子公司(含招标人权属子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实际生产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签订补充协议延长不超过三个月的供货期。 | 日常供货(非加急供货)为接到供货通知24小时内,加急供货根据招标人权属子公司运营项目要求时间节点,其中供水公司要求12小时内,净水公司要求4小时内,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权属子公司运营项目供货通知为准。招标人无需因加急供货而额外支付任何费用。节假日期间,需保障正常供货,不受交通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 招标人权属子公司在东莞市范围内的运营项目。 |
4850 | 564.60 | 净水公司及其权属子公司 | |||||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2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就本次投标独家授权的经销商,且投标人供给供水公司和净水公司的次氯酸钠必须是同一制造商生产的产品;
2.3 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次氯酸钠或液态次氯酸钠)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次氯酸钠或液态次氯酸钠);
2.4 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环境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环评批复复印件(批复内容须体现含投标产品);
2.5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份投标品牌液态次氯酸钠供货业绩(为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1月1日或以后或以后);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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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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