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群艺馆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西藏
那曲市群艺馆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12419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一、招标条件
本那曲市群艺馆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12419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招标人为那曲市文化和旅游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外立面翻新2507.10平方米,内部装修改造3132.61平方米,新建阳光棚478.89平方米,屋面防水2003.29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那曲市群艺馆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2.1项目名称:那曲市群艺馆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2.2项目编号:XZZJ-2025-002;
2.3建设地点:那曲市;
2.4建设规模:外立面翻新2507.10平方米,内部装修改造3132.61平方米,新建阳光棚478.89平方米,屋面防水2003.29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最终以概算批复中批复的建设内容为准)。
2.5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以及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计划工期:15个月/45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那曲市群艺馆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贰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施工、设计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本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1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