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东头条至东三条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建设方案招标公告
河北
【山海关东头条至东三条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建设方案】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海关东头条至东三条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建设方案 已由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关于山海关东头条至东三条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山审发〔2024〕2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区财政 ,出资比例为 资金证明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山海关东头条至东三条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和《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等保护提升项目建设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山海关历史文化街区实际情况与城市建设发展需求,谋划建设内容,围绕保护修缮、风貌提升、环境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文化提升、智慧化等方面,制定建设方案,推进古城整体保护提升。 2.1.2建设地点:秦皇岛市山海关东头条至东三条等历史文化街区及周边。 2.1.3编制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编制本项目建设方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其他要求: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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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出具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1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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