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西部中心医院-海南西部中心医院会务合作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南西部中心医院会务合作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滨江路88号枫丹白露B区东北门商铺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GSF(ZB)-20250202R
项目名称:海南西部中心医院会务合作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3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3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资料须是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