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侯窑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外)--凤鸣路(安康路-江渎路)(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
-濮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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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侯窑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外)--凤鸣路(安
康路-江渎路)(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CTPY-2025-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
一、招标条件
本清丰县侯窑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外)一-凤鸣路(安康路-江渎路)(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00万元,招标人为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配套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热力管网、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丰县侯窑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外)一-凤鸣路(安康路一江渎路)(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丰县侯窑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外)--凤鸣路(安康路-江渎路)(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
3.1.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1.4、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相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交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依据企业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3.1.6、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及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网页
截图和查询网址,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7、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查询内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建造师),(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效)
3.1.8、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社保必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在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为同本单位缴纳。
3.1.9、其他要求: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安全员与专职安全员可为同一人或两人)、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师)须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3.1.10、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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