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丹路(魏武路—西淝河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安徽
凤丹路(魏武路―西淝河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凤丹路(魏武路―西淝河路)绿化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丰县双凤经开区基础设施更新提升项目建议书重新的批复,发改双服[2022]72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凤丹路(魏武路―西淝河路)绿化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CCGZ00038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CCGZ00038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开区境内
2.6 建设规模:凤丹路(魏武路-西淝河路)绿化工程,项目位于双凤开发区,主要内容为凤丹路行道树、侧分带及到围墙的绿带种植除特殊说明外,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均按图计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
2.7 合同估算价:452.475122万元
2.8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凤丹路(魏武路-西淝河路)绿化工程,项目位于双凤开发区,主要内容为凤丹路行道树、侧分带及到围墙的绿带种植除特殊说明外,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均按图计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履约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 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 。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
自20 2 0 年 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至少一例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 0 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自20 2 0 年 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至少一例施工业绩,且此业绩合同中须包含金额不低于3 0 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3.1.5 财务要求: 无
3.1.6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6 10: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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