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规划测绘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02014008019
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规划测绘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规划测绘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8,500,000.00元
本采购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付款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财政预算金额止,先到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应共同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应共同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应共同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规划测绘技术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包组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情形,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规划测绘技术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②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③信用记录查询主体、对象及查询时间说明: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供应商须具有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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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