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新区绿色低碳能源示范产业园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黄海新区绿色低碳能源示范产业园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 . 招标条件
本招标 黄海新区绿色低碳能源示范产业园项目 已由 滨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滨政服投资备〔2025〕16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滨海畅达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黄海新区绿色低碳能源示范产业园工程总承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位于 盐城市黄海新区 。
2.建设规模 :
黄海新区绿色低碳能源示范产业园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16 万平方米(计容面积约 31 万平方米)。拟新建钢结构厂房(设计单跨 50 米)、办公楼、宿舍楼、传达室等建筑,以及堆场、道路、围墙、综合管线、供配电、燃气、蒸汽等配套设施。总投资约 12.6 亿元。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 最终建设项目、规模和规划设计指标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执行。
3. 总工期要求 : 180日历天 。
其中 设计工期 : 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
4.质量要求:合格。
注:合同约定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 ,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按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文件和招标要求执行,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
(2)采购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3)工程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国家“合格”标准,并按招标要求执行。其中绿化养护期两年,绿化二年成活率达100%,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补植养护期需满足二年要求,并确保成活)。
(4)绿色建筑要求:须达到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
5.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前期报建、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5.1设计招标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 1)详勘、规划、方案设计;
( 2)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绿色节能咨询服务。
( 3)施工图设计,具体内容如下:进行施工图设计、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图审报审(勘察图审、施工图图审、消防图审等)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包括:图纸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协助编制相关专项报告和分部分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等设计配合服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 。 设计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建筑(含构筑)物相关的基坑支护、桩基、土建、钢结构、装饰装修、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等)、绿建、人防、防雷、智能化、供配电、管线综合、三网(是指电信、移动、联通光纤宽带)、室外附属及绿化、道路及铺装、边界围墙与大门、标识标牌系统等全部设计工作和后续设计配合服务工作。
注: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部分为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设计内容,符合项目需求和设计任务书内包含的设计内容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招标人保留设计任务书和项目要求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5.2施工招标内容及范围:
拟新建钢结构厂房(设计单跨 50 米)、办公楼、宿舍楼、传达室等建筑,以及堆场、道路、围墙、综合管线、供配电、燃气、蒸汽等配套设施。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 最终建设项目、规模和规划设计指标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执行。
5. 3 手续协助办理包括但不限于 :
(1) 前期及施工阶段相关手续的协助办理: 协助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设计报批报建、图纸审查、投资建设行政审批、环保、规划国土、住建、城管(渣土处理、占道等)、基础设施配套(包括消防报批与图审)、施工许可配合办理、厂房供水及供电的报批、专业报建报装(白蚁防治、节能绿建报审等)、报监、淤泥排放、排污、排水接驳、施工监测、防雷接地、抗震设防、节能审查等;
(2)验收、交付阶段相关手续的办理: 面积实测预测、办理环保验收、消防验收、防雷、节能、绿化、附属配套、规划、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绿色建筑创建评审、各专业验收、网络通邮、外接水、外接电、外接气手续、档案整理移交城建档案馆等。
5. 4 竣工交付: 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配合招标人归档,并取得档案室出具的档案接收证明文件。配合公建配套设施验收所有现场施工和资料的配合工作,具体细节详见申请公建配套设施验收需要提供的材料表。
5. 5 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5. 6 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详勘、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环保、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及竣工验收合格和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 招标人保留对所建设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要求。如分项工程中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经招标人同意后与分项工程分包单位签订分项工程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中标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完成对项目施工管理,须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
注: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和规划方案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最终按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规划方案结算。
5. 7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及定标方案。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 甲 级 及以上 资质】 和【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级及以上 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述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 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 【建筑工程专业】 壹 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 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 总承包项目经理 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 不属于招标公 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 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3. 3.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承担过类似工程;
具体要求详见 3.7
3. 4 投标人不 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 5 本次招标 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家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3. 6 业绩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 2)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自 2020年1月1日 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至少承接过含 有单跨 30 米以上钢结构形式的房屋建筑 新建 工程业绩 。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 7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 项目 部成员 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 投标时仅需 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 提供从 202 4 年 12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注 :本工程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项目管理机构至少配备(但不限于)施工负责人(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人员,满足《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满足现场管理要求,具体由投标人自行配置。 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均为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的正式员工,中标后必须常驻现场参加工程管理,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9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0 **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03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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