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外环西段交通功能提升工程土建施工1标段沥青、水稳采购及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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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环西段交通功能提升工程土建施工1标段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采购及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BEC-Z-2025-SH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外环西段交通功能提升工程土建施工1标段,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上海公路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采购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本标段为外环西段交通功能提升工程土建施工1标段,桃浦路 $\tilde{}$ 金沙江路,主线桩号 $K0+000~{K}2+576.04$ (不含标尾桥墩和伸缩缝),全长约2.58km,包含G2立交1座,平行匝道3对(曹安公路2对,金沙江路1对),以及桃浦路横向道路改造。主要工作内容为上述工程范围内的地面系统及高速系统,其中高速系统包括:(1)桥涵工程(不包括桥面防水层及以上沥青路面工程);(2)道路工程(不含稀浆封层及以上沥青路面工程);(3)排水工程;(4)本标段预制立柱和预制盖梁的卸车、架设;(5)本标段预制小箱梁的卸车、架设;(6)本标段照明、交安、声屏障等附属工程的预埋管、件。地面系统包括:(1)桥涵工程(不包括桥面防水层及以上沥青路面工程);(2)道路工程(不含稀浆封层及以上沥青路面工程);(3)排水工程;(4)地面道路声屏障基础;(5)水工工程;(6)本标段照明、交安、声屏障等附属工程的预埋管、件。2.2招标内容:沥青、水稳采购及施工,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 1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沥青混凝土(LQ01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沥青混凝土、粘层、封层、透油层的生产能力;代理商需具备符合生产能力的生产商授权;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建设项目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同类物资400万以上合同额
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录(即在中铁商务网上提交合格供应商准入申请并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名录)内,不在该名录内的须经招标人审核通过。投标人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期内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不在“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在参与采购活动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遵守合同约定或承诺、产品质量不合格、售后服务不到位、恶意起诉投诉等不良行为,将视情节和影响程度,对供应商在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内进行预警、限制交易等措施。
3.2水泥稳定碎石(SW01包件、SW02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的生产能力;代理商需具备符合生产能力的生产商授权;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建设项目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同类物资400万以上合同额
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录(即在中铁商务网上提交合格供应商准入申请并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名录)内,不在该名录内的须经招标人审核通过。投标人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期内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不在“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在参与采购活动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遵守合同约定或承诺、产品质量不合格、售后服务不到位、恶意起诉投诉等不良行为,将视情节和影响程度,对供应商在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内进行预警、限制交易等措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截止时间:2025-03-08 17:00附件下载
2387089817409907051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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