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临沪大道加油站项目
江苏
吴江区临沪大道加油站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标段 编号: E320509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吴江区临沪大道加油站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 批、核准 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吴行审备〔2024〕3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州石油分公司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州石油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 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吴江区临沪大道加油站项目 ( 标段)的施工 进行公开 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苏州市吴江汾湖高新区(黎里镇)临沪大道北侧,汾溪路西侧 。
2.1.2 建设规模: 新增建筑面积 882.61 平方米, 最大建筑高度11.7m , 最大单跨 11.5 m,最高层数 2 层
2.1.3 合同估算价: 6 67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 开工 日期: 202 5 年0 3 月 20 日 ,竣工日期: 202 5 年0 8 月 1 6 日
2.1.5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 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资格 ), 且必须满足下列 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 受聘或者执业。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 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 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 .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 ),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 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 ), 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 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 ), 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 在地省、市、 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 ),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 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 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 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2)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 加本标段的投标。
(3)拒绝投标单位在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参加投标。
(4)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建 筑业企业 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如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 6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 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联合 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7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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