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购置消防车辆及行政车辆保险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购置消防车辆及行政车辆保险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金桔路14号奥园广场SY5栋20楼2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H2025FW01A
项目名称: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购置消防车辆及行政车辆保险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98812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98812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目前特勤大队及各站点现有74台车辆和一台采购未到位车辆,现需采购一家资质好、实力强、信誉高的保险单位为机关公务车辆提供保险服务。
根据特勤大队及各站点各种类型车辆情况,建立最优化的保险服务,建立保险档案机制,准确把握每台车的险种和保障日期,在保险即将到期前25天及时提醒续保,保障日常用车。车辆出险后市区30分钟内、郊区6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购置消防车辆及行政车辆保险项目(第二次)):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按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按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按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投标供应商须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的《保险许可证》;且许可的业务范围包含财产损失保险。(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者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