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度白云湖街垃圾压缩站设备设施维修及抽粪服务单位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2025-2026年度白云湖街垃圾压缩站设备设施维修及抽粪服务单位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3号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GL-CG2025-0217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白云湖街垃圾压缩站设备设施维修及抽粪服务单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白云湖街垃圾压缩站设备设施维修及抽粪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
二 、 服务 内容 及服务 范围
服务范围:6座压缩站,即 黄石西压缩站、唐阁压缩站、夏茅垃圾处理中心、大朗北压缩站、南悦压缩站、环滘压缩站 。具体名称及地址如下:
服务内容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对站内机械电气设备进行维修,如压缩机、清洗机、电动卷闸门等所有机械电气设备及其辅助设备,使之达到正常工况;二是对各站化粪池、污水管等进行清疏接驳,每6个站均抽一次视为一轮,每轮抽粪固定价1000元/轮,如有应急性的非压缩站的抽粪清疏业务(如市政所、街道办公楼等抽粪)视同为一个站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壹年或结算金额达到60万元后合同自动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承接服务的企业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条款所称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所列明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并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确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②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承诺相关要求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备注:1.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报价。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4.供应商资格文件参与正式报价时须放入报价文件中,否则将可能导致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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