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车镇乡村振兴总体发展规划编制采购公告
四川
磋商邀请
拟对 龙车镇乡村振兴总体发展规划编制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ZXHCG2025004 。
2.采购项目名称: 龙车镇乡村振兴总体发展规划编制 。
二、资金情况
已落实,资金来源: 上级资金。
三、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 1个包,为《 龙车镇乡村振兴总体发展规划编制 》。本次规划咨询主要解决纳溪区龙车镇乡村振兴规划及重点项目策划问题。从全域乡村振兴入手,以农文旅融合为理念,战略策划龙车镇全域发展的文化定位、风貌定位、功能定位、产业定位,并基于总体定位的基础上,解决镇域内产业布局、设施配套、交通流线、休闲线路、文化配套、旅游设施等,并形成场镇风貌、聚集人居、重要节点等处的形象效果,包装一批部门级及市场级的产业项目,并提出建设运营意见。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五、邀请供应商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 2025年 02 月 2 8 日 09:00至 2025年0 3 月 0 6 日 17:00(北京时间)通过网络获取(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接收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 ,报名联系电话: 。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七、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殊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因目前全国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体系改革,对已到期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视同继续有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八、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九、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及接收时间
供应商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 3 月 11 日 10 : 0 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 2 号福华大厦1403号 。
文件接收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5年0 3 月 11 日 09 : 3 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 3 月 11 日 10 : 0 0)
十、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 [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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