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宇趸901趸船改造项目招标公告(三次)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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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宇趸901趸船改造项目招标公告(三次)(招标编号:20250001HY)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海宇趸901趸船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94.9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海宇航务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本船于1977年由长江船舶设计院设计船型,原南京新华船厂1978年09月30日建造完工,自1978年建造完工后正常营运至今,原为内河港用油囤,原船名为“宁港囤905”,作为输油臂载体及临时办公场所使用。2023年3月该趸船的船舶所有权人变更为江苏海宇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并变更船名为“海宇趸901”,泊于长江南京水域#134红浮附近,计划改造后用于船艇靠泊、保障业务经营等。 2、原船主甲板以上上层建筑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按要求拆除,主甲板以下主船体结构保留不作改动。本船不安装主辅机等燃油设备或燃油装置。 改建后本船满足内河趸船相关法规及规范要求,结构为单底、单壳、主船体为横骨架式结构,航区为内河A级航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海宇趸901趸船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宇趸901趸船改造项目:
1.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中任一年度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截止到投标截止日期,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5)投标单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及招标活动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7 17:30附件下载
海宇趸901趸船改造项目招标公告(三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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