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澄源乡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沿线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政和县澄源乡人民政府 委托, 对[350725]MO[CS]2025003、政和县澄源乡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沿线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期)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政和县澄源乡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沿线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5]MO[CS]2025003
项目名称:政和县澄源乡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沿线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81,036.00元
采购包1(政和县澄源乡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沿线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期)):
采购包预算金额: 2,881,036.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551,775.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必须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拟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需提供具备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市政专业);并应持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依据。;(4)1、供应商尚未进行2024年度财务审计的可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2、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财务状况报告”若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的,无需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绿色建材: 本项目不适用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