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SFJSZ2024110005002GZ497地块房地产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江苏
GZ497地块房地产项目 监理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Z497地块房地产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扬数据投资备[2024]18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 扬州市扬子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GZ497地块房地产项目 监理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工程 地点: 东至竹西河滨河绿地,南至竹西路,西、北至竹西公园
2.1.2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30080平方米 ,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93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750平方米。
2.1.3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及 保修 期内的全过程监理 服务 。
2.1.4 监理服务期限要求: 同施工工期及 缺陷责任 期(施工工期 510日历天 ), 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
2.1.5监理 合同估算价: 约 205.20 万元
2.1.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7其他: 监理业务包括 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 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 预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人数1人 【专业要求: 土木工程 或 工业与民用建筑 或 建筑工程 或 结构工程 或 建筑力学 或 工程力学 或 建筑设计 或 建筑学 或 城镇建设 或 工程管理 或 施工管理等 相近或相关专业 】;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监理员 3 人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 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 号文规定要求 , 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3.10 其它要求:
3.10.1 投标人 2024年 12 月 -202 5 年 2 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 资格预审 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 截止日前成立不足 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10.2 投标人没有被 “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 “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
4、 资格 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格预审公告附件。评标细则: 监理费 报价 45分;监理 服务 大纲 25分;总监综合能力14分(其中:总监答辩8分,总监素质4分,类似工程业绩2分);项目组人员配置6分;信用分10分。
6、 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 .1获取时间: 202 5 年 2 月 27 日至 202 5 年 3 月 4 日 。
7 .2获取方式: 投标 申请人使用 “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版本 。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 .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为 : 202 5 年 3 月 10 日 14时 0 0分 。
8 .2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方式。各投标单位请于 2025年 3 月 10 日 14:00 时之前上传电子资格 预审申请 文件,电子资格 预审申请 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 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 预审申请 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3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8.4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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