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茆镇2024年度水利兴修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白茆镇 2024 年度水利兴修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芜湖市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鸠发改【 2024 】 328 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性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芜湖市鸠江区白茆镇人民政府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 芜湖市鸠江区白茆镇人民政府 ,本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三垄、黑沙洲、天然洲、大江、南垄、十五丈等圩堤19段堤防进行加固、挡土墙、戗台等,新建白马路拖拉管一处,封堵箱涵1处,新建防汛仓库1座,拆建泵站出水池1座,提升防洪能力。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总投资2578.01万元。
2.2 项目建设规模:三垄、黑沙洲、天然洲、大江、南垄、十五丈等圩堤19段,其他详见图纸、答疑、招标文件及附件所有内容。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及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联合试运行、人员培训、配合组织开展的各项验收、工程交付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 最高投标限价:252669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以同时具有相应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作为项目总承包单位,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或要求:
(1)同时具备以下①工程设计、②工程勘察、③工程施工资质:
①工程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施工: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完成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指: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项目;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如工程总承包业绩满足上述要求,均予以认可。
说明:设计业绩完成时间以初步设计等设计阶段的批复时间或业主提供证明的(勘察)设计工作基本完成时间为准;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工程完工或竣工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工程完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者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并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成员须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
3.3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能力。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 不良行为记录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披露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要求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70%)。
若项目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若项目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采用分包方式或联合体形式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政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联合协议,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
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0 09:15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