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小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宝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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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县小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监理竞争性商公告
(招标编号:RYGZ-2025-020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
一、招标条件
本凤翔县小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凤翔县小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监理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凤翔县小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凤翔县小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商的,须出具
法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商的,须出具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
员、设备、管理水平、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拟派项目总监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
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由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
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之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商截止时间近一年内至少三个月连续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
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商截止时间近一年内至少三个月连续已缴纳的社会保
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5 17:00附件下载
凤翔县小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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