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提升二期第一批(EPC)招标公告
山东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临清市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提升二期第一批(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临清市中洲创新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临清市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提升二期第一批(EPC)
2、项目类别:工程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4.1建设地点:临清市 4.2建设规模:临清市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提升二期第一批,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水管渠建设、功能修复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最终以实际修建规模为准。 4.3计划总投资:约 33000万元(其中:一标段9500万元、二标段9500万元、三标段10000万元、四标段4000万元,以最后的结算审计数据为准)。 4.4资金来源:上级资金+自筹资金。 4.5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工令)之日起计。 4.6标段划分:共4个标段。 一标段:先锋路以北部分排水主管网及其附属支线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提升; 二标段:新华路以西部分排水主管网及其附属支线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提升; 三标段:先锋路以南部分排水主管网及其附属支线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提升; 四标段:城区主管网清淤,支管网修复等工程。 投标原则:兼投不兼中。 4.7招标范围:临清市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提升二期第一批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排水管渠建设、功能修复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工程、甲方指定的其他相关项目工程及设施设备等所有工程的相关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专项设计等等)、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招标人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4.8质量要求:(1)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验收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2)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验收标准,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及行业建设规范标准等要求。(3)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验收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4.9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的模式进行招标。
5、预算金额:3300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或联合体)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勘察资质:一至三标段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一至三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
四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必须包含施工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且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载明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投标人未被建设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近三年来投标单位所承揽的工程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被相关部门通报的。
6、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四、采购文件领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5 23: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