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能源
招标网
dnezb.com
  • 招标采购
  • 企业查询

服务热线:400-866-0818

付费指导

登录

注册

融通电子商务平台

融通电子商务平台

电力能源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企业查询
当前位置:

花都区新质生产力产业园三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东

-

广州市

发布时间:2025-02-26招标公告

附件下载

业主单位
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花都区新质生产力产业园三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花都区新质生产力产业园三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都区新质生产力产业园三期项目已由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06-440114-07-01-93192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编号:JG2025-
2.2 项目代码:2406-440114-07-01-931921
2.3 招标项目名称:花都区新质生产力产业园三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4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花芙路以南、两龙路以西

2.5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 16121.86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37290 平方米,拟建两栋厂房、1 栋宿舍,项目以招商生物医药及高新制造业为主。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 16200 ㎡,建筑高度约 58.5m,最大单跨跨度 9m。

2.6 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 130,419,200.00 元,其中: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28,763,200.00 元(其中暂列金额 19,314,480.00 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656,000.00 元。

注:

(1)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限额施工及限额投资。本次中标金额为设计施工总限额,其中中标设计费为设计费限额,中标施工费为施工费限额(含设备采购及安装费)。

2.7 计划工期:

本项目的总工期暂定为 568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77 日历天;施工工期:491 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8 招标范围

2.8.1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8.2 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设计、建设阶段全过程总承包管理和综合协调、采购、施工、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工程总承包,配合办理报建、报批,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审核,配合发包人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等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条款。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设计部分:规划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管线综合规划、建筑单体报建图设计及报建通编制、配套市政道路报建图设计及报建通编制;(2)建筑工程;(3)结构工程(包含钢结构);(4)装修工程(包括不仅限于电梯厅、公共走道、公共卫生间、配套用房等);(5)给排水工程(含永久用水、临时给排水);(6)电气工程(含永久用电、临时用电、建筑智能化及泛光照明);(7)通风空调工程;(8)土方平衡;(9)抗震支架;(10)不良地质处理;(11)防雷节能;(12)绿色建筑;(13)装配式建筑(如需要);(14)海绵城市;(15)充电桩;(16)红线内园林景观;(17)人防工程;(18)消防系统;(19)标志标识设计(含户内外标识);(20)室外与市政工程(给排水、燃气、电信)、电梯、临水、临电;(21)BIM(符合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及报建要求深度);(22)配建市政道路;(23)代征绿化用地(如需要)(24)节能设计;(25)基坑支护(26)其他需设计完成的工作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条款。

施工部分: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含施工准备,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物业单位、楼栋管理单位的协调,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承包人应当购买的社保、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专业协调及配合,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移交、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结算编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工程保修、疫情防控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临水临电、临时便道(含迁改项目的临时便道)、临时排水、周边建筑物安全鉴定和保护等,负责和当地单位或居民协调,确保施工期间场地周边路通水通等、包管线及树木迁改施工、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施工图预算编制,包竣工图编制、包验收通过(含附属工程)、包照管、包移交、包保修、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竣工备案、包结算(含结算文件编制)、包保险等);包特殊跨越安全评估(涉高铁、地铁、高速公路、高压线、燃气等,如有)且费用由承包人从建安工程费中统筹考虑,发包人不另外费用补偿。包控制投资、包报批报建等;本项目所必须履行的项目建设审查、审批、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内容包括: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夜间施工许可证、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等的手续办理。凡工程中涉及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档案、质量安全、节能、交通等程序和验收的手续办理,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参与验收、落实整改工作。竣工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验收通过后,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等。

2.8.3 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条款要求。

2.8.4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根据合同约定的进度,提交设计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智都集团颁发的相关工程质量制度,一次验收合格。

(3)安全及文明施工目标:确保不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与文明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承包人不能符合要求,承包人将承担违约责任。

2.9 前期服务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10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 工程设计资质:

投标人(国内申请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1.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满足本项目需要。

2.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2 工程施工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设计资质:

① 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 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 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 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 2 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详见链接.html)确定。

2.工程施工资质: ① 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 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3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参考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 2 项人员不得兼任。

3.2.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施工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

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投标登记时将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 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要求: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确定。

②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③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 C3)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相应信息录入指引.html)。

(5)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不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承诺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3.5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 3 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注册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 邮箱:kefu@dlnyzb.com

附件下载


花都区新质生产力产业园三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手机号:
验证码:

付费指导
招标项目推荐

首页

服务热线:

400-866-0818

版权所有

易招慧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dnezb.com

京ICP备2024099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