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区域影像中心建设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东港市区域影像中心建设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港市区域影像中心建设项目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681-00035 项目名称:东港市区域影像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50000 最高限价(元):1950000 采购需求: 在区域影像中心一期建设实现医共体内影像数据的下级检查、上级诊断、基层机构影像云存储归档、平台具备影像分析等服务的基础上,通过增加影像中心信息化功能建设以及CT等设备硬件配置,实现医共体内的远程会诊服务,针对慢阻肺的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服务,远程专家服务,真正实现基层首诊、上下联动、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的诊断与治疗同质化建设目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完成东港市区域影像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建设、调试并投入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未按照规定预留采购份额的说明理由: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规定,本项目采购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情形:(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4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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