磻溪镇新并村2-10组农田水利灌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磻溪镇新并村2-10组农田水利灌溉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文件获取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信用承诺书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0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B-BJ-2025-401
项目名称:磻溪镇新并村2-10组农田水利灌溉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1,064.1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磻溪镇新并村2-10组农田水利灌溉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621,064.1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621,064.15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磻溪镇新并村2-10组农田水利灌溉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磻溪镇新并村2-10组农田水利灌溉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缴纳至少6个月养老保险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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