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334-CG-250227480, SXMTZB2402F-1533(F)/C )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 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第2次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JNC334-CG-250227480 , SXMTZB2402F-1533(F)/C ),已由 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全面预算 ,采购人为 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职工食堂主要负责为公司办公、生产运行人员提供就餐服务,为保证采购食材安全,有效掌握食材采购价格,降低费用成本,需选定资质合格的食材供应商进行配送。
( 1)食材配送范围:公司本部食堂、成庄热电分公司食堂、沁水寺河瓦斯发电有限公司食堂。
( 2)配送品种
果蔬类:包括各类蔬菜、摆盘装饰所需的花、水果等。
冻货类、生鲜、干货类:包括所有冷冻食品,各类生、熟肉,各类晒干或加工后的干货、豆制品等。
粮油、调料、副食品类:包括米、面、油、蛋,各种经酿造、调制的调味品、茶、饮料、奶类等。
杂货类:包括一次性包装盒、洗洁精等。
详见附件。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第2次采购) ,标段(包)内容:
负责食堂食材配送工作,保证公司本部食堂、成庄热电分公司食堂、沁水寺河瓦斯发电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保障工作等。
2.3 服务地点: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
2.4 服务期限 要求 :合同签订后一年或计划金额 370万元有一项先到为止。
2.5 服务 质量要求:提供食材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 及采购人需求 。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第2次采购)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 2 资质要求: 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 近年具有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近年指从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食材供应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 誉材料 ”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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