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检验及病理检测项目外送服务(三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部分检验及病理检测项目外送服务(三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撰写单位:
发布时间:
2025-02-21
项目概况
部分检验及病理检测项目外送服务(三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7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部分检验及病理检测项目外送服务(三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50000
最高限价(%):5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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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采购部分检验及病理检测项目外送服务,为了最大限度的满足医院患者的需求现对我院暂时没达到自行检测条件的检测项目进行第三方医学检验检测采购。为招标方将部分检验标本血液、痰液、尿液、分泌物等外送由中标方进行检测,相关成本支出均由中标方承担。
二、价格说明
1.服务时间:1年
(一)投标商能力要求
1.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并列明页码)
2.具有国家认可的临检中心颁发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验收合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并列明页码)
(二)服务要求:
1.样本收集:应每天派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收取外送标本并负责外送标本前处理,平时备足各种盛装标本的专用管子,临时急用管子需及时送达,保证外送标本安全有效。
2.样本存储及运送:服务单位应具有样本存储及运送的工具设施,确保样本在储存及运送过程中不发生变质,
3.样本的检验:服务单位应当在样本收取后应按规定的时间出具报告,投标文件中列明各项目提交检验报告的时间;检验结果与医院的LIS系统相连,直接发送至医院,实现病人的自助打印。
4.提供开展全部检验项目目录和明确检验方法与试剂。
5.明确标本采集,存储,运送,接收,检测流程,明确出报告时间及报告单。
6.服务单位为采购单位配备具有医学检验技术资质的人员1名。
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方案,就以上及其他事项作出详细说明。
8.招标方所需生物安全转运证由中标方负责办理。
9.招标人检验外送标本种类:血液、痰液、尿液、分泌物等。收取人员必须当场确认采集量和标本类型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及时和检验人员联系,检验项目报告时间严格遵守《检验项目册2020版》商的报告时间要求,如果有延迟须提前与检验科联系说明情况。
10.所有样本运送必须符合样本运输管理要求,采用相应的冷链运送技术,特殊标本运输过程中需干冰冻存。
11.标本安全管理:样本交接及运送过程必须符合样本的安全管理要求,符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辽宁省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的生物安全规定。
12.外送检测项目考核要求
1.1报告时间延迟半天扣检测费的50%,延迟一天检测费减免,如造成投诉纠纷需承担相应责任,提供相应的处理方案,五次以上延迟报告的,甲方有权利提前解除合同。
1.2结果的准确性:当临床提出报告与临床症状不符时,需提供免费复查,包括重新采样复查和原样本复查。
13.招标人如需要增加新的外送检测项目,中标单位检测费按照该检测项目的辽宁省物价局与辽宁省卫生厅发布的最新版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乘于投标费率计算;招标人如需增加新的检验试剂集采检验项目,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扣率。
14.如果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发生调整的,相应项目检测费用按照调整后服务价格乘以投标费率进行计算(从收费价格调整之日起开始执行)。
15.中标人须有针对医院快速反应能力,在收到医院有关突发情况通知时半小时内作出相应反馈。
16.外送项目中本院条件成熟要自行开展的项目,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服从。
(三)、其他要求
1、中标方对检验结果负责,因检验结果问题引起的医疗纠纷,所有费用完全由中标方赔偿。
2、检验结果与医院的LIS系统相连,直接发送至医院,合作期间中标方提供自动取单机及打印机二套用于打印中标方出具的检验报告,中标方负责设备的维护维修,设备所有权归中标方。(以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费用中)
包组001
1.标项内容:检验项目外送服务
2.折扣率最高限价比例:
最高限价:【营口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价】(现行标准)*50%
3.检验外送清单
序号
1
性激素六项(FSH,LH,E2,P,T,PRL)
2
总IgE检测
3
雌二醇(E2)化学发光法
4
β2微球蛋白(血、尿)
5
甲状旁腺激素(PTH)
6
自身免疫性肝病抗体四项检测
7
抗核抗体谱15项-定量
8
血镁(Mg),比色法
9
前列腺特异抗原二项(PSA,F-PSA,F-PSA/PSA)
10
α1-微球蛋白(尿)
11
布鲁菌病抗体四项
12
细菌培养+药敏
13
铁四项
14
人类白细胞分化抗原B27(HLA-B27)筛查
15
附睾蛋白4(HE4)
16
糖尿病自身抗体三项(IAA,ICA,GAD)
17
微量元素六项
18
甲状腺球蛋白(Tg)
19
糖链抗原724(CA724),化学发光法
20
食物不耐受14项组合A
21
唐氏综合症II期(三项)
22
血浆儿茶酚胺(CA,LC-MS/MS)
23
免疫五项(IgA,IgG,IgM,C3,C4)
24
糖类抗原CA50
25
抗环瓜氨酸肽抗体(CCP)定性
26
EB病毒抗体三项(壳抗原IgAIgGIgM抗体)EB病毒DNA(EB-DNA)定量
27
25-羟基维生素D
28
乙型肝炎病毒(HBV-DNA)定量
29
生长激素(GH)
30
抗角蛋白抗体(AKA)
31
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TGAb)
32
肺癌两项(NSE、SCC)
33
垂体催乳素(PRL)化学发光法
34
抗核周因子(APF)
35
游离睾酮(FT)
36
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TRAb)
37
抗缪勒管激素(AMH),化学发光法
38
胃泌素释放肽前体(ProGRP),化学发光法
39
(尿)转铁蛋白(TRF),免疫比浊法
40
24小时尿儿茶酚胺
41
优生八项定量
42
脂肪酶(LIP)
43
细胞角蛋白19片段(CYFRA21-1),化学发光法
44
24小时尿蛋白(UTP)定量
45
磷(P)
46
骨质疏松四项(P1NP,B-CTx,OST,25-0H)
47
疑难会诊(病理)
48
基因检测(病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40000
最高限价(%):17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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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采购部分检验及病理检测项目外送服务,为了最大限度的满足医院患者的需求现对我院暂时没达到自行检测条件的检测项目进行第三方医学检验检测采购。为招标方将部分检验标本血液、痰液、尿液、分泌物等外送由中标方进行检测,相关成本支出均由中标方承担。
二、价格说明
1.服务时间:1年
(一)投标商能力要求
1.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并列明页码)
2.具有国家认可的临检中心颁发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验收合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并列明页码)
(二)服务要求:
1.样本收集:应每天派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收取外送标本并负责外送标本前处理,平时备足各种盛装标本的专用管子,临时急用管子需及时送达,保证外送标本安全有效。
2.样本存储及运送:服务单位应具有样本存储及运送的工具设施,确保样本在储存及运送过程中不发生变质,
3.样本的检验:服务单位应当在样本收取后应按规定的时间出具报告,投标文件中列明各项目提交检验报告的时间;检验结果与医院的LIS系统相连,直接发送至医院,实现病人的自助打印。
4.提供开展全部检验项目目录和明确检验方法与试剂。
5.明确标本采集,存储,运送,接收,检测流程,明确出报告时间及报告单。
6.服务单位为采购单位配备具有医学检验技术资质的人员1名。
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方案,就以上及其他事项作出详细说明。
8.招标方所需生物安全转运证由中标方负责办理。
9.招标人检验外送标本种类:血液、痰液、尿液、分泌物等。收取人员必须当场确认采集量和标本类型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及时和检验人员联系,检验项目报告时间严格遵守《检验项目册2020版》商的报告时间要求,如果有延迟须提前与检验科联系说明情况。
10.所有样本运送必须符合样本运输管理要求,采用相应的冷链运送技术,特殊标本运输过程中需干冰冻存。
11.标本安全管理:样本交接及运送过程必须符合样本的安全管理要求,符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辽宁省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的生物安全规定。
12.外送检测项目考核要求
1.1报告时间延迟半天扣检测费的50%,延迟一天检测费减免,如造成投诉纠纷需承担相应责任,提供相应的处理方案,五次以上延迟报告的,甲方有权利提前解除合同。
1.2结果的准确性:当临床提出报告与临床症状不符时,需提供免费复查,包括重新采样复查和原样本复查。
13.招标人如需要增加新的外送检测项目,中标单位检测费按照该检测项目的辽宁省物价局与辽宁省卫生厅发布的最新版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乘于投标费率计算;招标人如需增加新的检验试剂集采检验项目,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扣率。
14.如果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发生调整的,相应项目检测费用按照调整后服务价格乘以投标费率进行计算(从收费价格调整之日起开始执行)。
15.中标人须有针对医院快速反应能力,在收到医院有关突发情况通知时半小时内作出相应反馈。
16.外送项目中本院条件成熟要自行开展的项目,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服从。
(三)、其他要求
1、中标方对检验结果负责,因检验结果问题引起的医疗纠纷,所有费用完全由中标方赔偿。
2、检验结果与医院的LIS系统相连,直接发送至医院,合作期间中标方提供自动取单机及打印机二套用于打印中标方出具的检验报告,中标方负责设备的维护维修,设备所有权归中标方。(以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费用中)
包组002
1.标项内容:病理检测项目外送服务
2.折扣率最高限价比例:
最高限价:【营口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价】(现行标准)*17%
3.病理外送服务
病理检测项目
项目名称
1
HPV+TCT
2
免疫组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2具有国家认可的临检中心颁发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验收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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