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分中心)华塘三期、四期安置房项目四期变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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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溧水分中心 ) 华塘三期、四期安置房项目 四期变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 LSFJ2500255-01SG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塘三期、四期安置房项目 已由 南京溧水区行政审批局 以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项目审批文号:溧审批投许[2018]43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宝洪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非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南京宝洪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四期变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京市溧水洪蓝街道
2.2 招标范围: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25483.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9785.29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45951.9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833.35平方米。拟建设住宅、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配电房、门卫房、设备用房、地下车库及室外附属设施等。最高电压等级为10kV,总容量为4641kVA。包含但不限于:配电室及开关站内电缆沟、分支箱基础、计量箱基础、配电房室内装饰和照明、设备基础、环境监控系统、电缆工作井、电缆保护管安装、配电房智能化系统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70 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 1900.00 元
2.5 工程规模: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2962.80㎡,总建筑面积为202598.4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4018.00㎡,地下建筑面积58580.48㎡,含人防面积:9000㎡。最高层数19层,其中地上18层,地下1层,建筑物高度:57.3米
2.6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1)具备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或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否则将资格审查不通过。(3)投标人需确保该项目符合招标人及南京市供电相关部门的要求,一次性通过招标人及供电部门验收。(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项目负责人资格: 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提供满足正文 1.4. 4 条要求的承诺书 。
企业业绩: 企业自2020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400万元及以上的变配电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注:资格审查业绩和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诚信投标承诺书》(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要求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2、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3、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否则将资格审查不通过。4、本项目拒绝接受处于被认定溧水区不良行为或“黑名单”影响期内的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投标。5、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6、其他要求:(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2)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经理(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7、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8、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0、资格审查必须原件扫描上传的其他资料:1)项目经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8月-2025年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要求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2)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诚信投标承诺书》(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以上1)-2)条要求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11、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0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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