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新区2022G13房地产开发项目结算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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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新区2022G13房地产开发项目结算审计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SDC2025022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NO.新区2022G13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35000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轩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位于江北新区滨江大道以西、七里河大街以南地块,东至胜利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52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5.7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约5.59万平方米,商业及其它配套设施约0.1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76万平方米。投资约2350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0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NO.新区2022G13房地产开发项目结算审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NO.新区2022G13房地产开发项目结算审计服务: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期经营正常,企业资信和社会信誉较好。(提供2023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旧证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4、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承诺(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原件):
①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textcircled{4}$ 提交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textcircled{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予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textcircled{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7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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