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旗荒漠草原草光互补项目试点建设(光伏部分)进出场道路接入S104公路项目安全评价服务
内蒙古
-包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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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茂旗荒漠草原“草光互补”项目试点建设(光伏部分)进出场道路接入S104
公路项目安全评价服务
(招标编号:HT2025CG-1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达茂旗荒漠草原“草光互补”项目试点建设(光伏部分)进出场道路接入S104公路项目安全评价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国运铭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达茂旗荒漠草原“草光互补”项目试点建设(光伏部分)进出场道路接入S104公路项目安全评价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达茂旗荒漠草原“草光互补”项目试点建设(光伏部分)进出场道路接入S104公路项目安全评价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达茂旗荒漠草原“草光互补”项目试点建设(光伏部分)进出场道路接入S104公路项目安全评价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含公路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资信甲级资质,且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6 09:00附件下载
达茂旗荒漠草原草光互补项目试点建设(光伏部分)进出场道路接入S104公路项目安全评价服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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