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9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公告信息
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撰写单位:
发布时间:
2025-02-19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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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合同到期后,招标人根据上一年度供应商履约考核结果确定合同续签或终止。供应商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同时在财政预算保证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仅监狱企业适用)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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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