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双流机场海关主要防疫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双流机场海关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双流机场海关主要防疫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双流机场海关主要防疫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SCIT-FB(Z)-2025020001L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贺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双流机场海关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大件路南段2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贺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 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双流机场海关 委托拟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双流机场海关主要防疫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 进行 公开比选, 兹邀请相关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双流机场海关主要防疫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SCIT-FB (Z )-2025020001L1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共1个包, 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双流机场海关主要防疫物资一批。(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
2、采购预算:35.58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比选申请文件按无效处理。
3、最高限价:35.5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其比选申请文件按无效处理。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比选申请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比选申请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响应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在我司指定网站购买,具体购买流程详见该网站的“在线购买流程”。 比选文件300元/份,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六、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 2025 年2 月26 日11 :30 (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文件接收时间:2025 年2 月26 日11 :00 (北京时间)—2025 年2 月26 日11 :30 (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 66 号1 栋17 层。
七、本项目比选保证金:
1.金 额:人民币3000元,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足额缴纳。
2.交款方式:比选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3.收款单位: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902001811716792
4.交款截止时间: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比选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保函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室)。
5.供应商应将保函复印件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或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复印件或加盖采购代理机构财务专用章的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原件放入响应文件中。
注:不满足以上.5比选保证金要求的,将在资格审查时作无效响应。
八、本项目网上发布地址:
比选公告、变更、结果发布均在 中国 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比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双流机场海关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大件路南段289号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
十、代理机构的有关信息:
代理机构: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邮编:610072
联系人:黄先生/贺女士
联系电话:/
二、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26日 11: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5.58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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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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