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各类建设项目(非水务类)排水审批服务事项事中事后检查工作招标公告
广州市各类建设项目(非水务类)排水审批服务事项事中事后检查工作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1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HT-采2025-002
项目名称:广州市各类建设项目(非水务类)排水审批服务事项事中事后检查工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33,5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各类建设项目(非水务类)排水审批服务事项事中事后检查工作):
采购包预算金额: 1,533,500.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各类建设项目(非水务类)排水审批服务事项事中事后检查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包组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对应的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各类建设项目(非水务类)排水审批服务事项事中事后检查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 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 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依据《投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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