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大道(吴侯街-友谊街)辅道整治出新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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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扬子江大道(吴侯街-友谊街)辅道整治出新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6.65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建邺城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工程建安工程费约658.72万元。扬子江大道(吴侯街-友谊街)辅道整治出新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工期、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均属于本监理范围,监理人履行义务前由双方协商核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扬子江大道(吴侯街-友谊街)辅道整治出新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扬子江大道(吴侯街-友谊街)辅道整治出新工程监理: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师(含)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须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磋商评审标准。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4 17:00附件下载
扬子江大道(吴侯街-友谊街)辅道整治出新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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